邵阳新闻网讯(袁昕 魏国富) 挪用了上百万资金的信贷员陈某原本想淘金“发大财”,结果亏损导致血本无归,无力归还已挪用的资金,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今年43岁的陈某1994年从部队退伍后就分配至隆回一乡镇信用社工作,自2003年2月至2009年11月期间陈某利用职务之便,复印他人身份资料冒名贷款28笔,借用他人名义贷款10笔,挪用资金达128.3万元。2013年9月10日,隆回县人民检察院对陈某挪用资金一案提起公诉。近日,隆回检察院收到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书:陈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10月18日,陈某对一审判决未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