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讯(记者 李慧兰)邵阳2014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出炉,全日制劳动者月最低工资从870元提高到945元,增加75元;非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按9.8元执行,较上一年度增加了0.8元。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最低工资标准档位,结合邵阳市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和居民消费水平,近日,邵阳市人民政府决定:全市(含县市区)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按945元执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按9.8元执行。其中,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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