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讯(通讯员陈平常 罗雯艳)为贯彻落实好义务兵家庭优待政策,保障现役军人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1月3日,邵阳县民政局积极筹措资金,为2015年和2016年应征入伍的839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共计591.1万元。
据了解,2015年入伍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本次为第2年发放,2016年入伍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本次为第1年发放。发放标准为: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户每年12000元,农村籍义务兵家庭每户每年4500元,到新疆、西藏等艰苦地区服务的义务兵家庭给予10000元一次性奖励。
为方便群众领款,凡符合条件的义务兵家属可携带身份证、义务兵本人户口薄和入伍通知书直接到户口所在地乡镇民政办领取。对未能在发放时间内及时领取优待金的家庭,由乡镇民政办通知发放对象所在村的村干部联系发放对象前来领取,确保本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