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刑事审判现场
邵阳新闻网讯(记者 刘其洁 通讯员 蒋志强 周盖雄)1月15日,记者从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17年,邵阳两级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853件,判处罪犯5090人,助力建设平安邵阳。其中,中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15件,判处罪犯216人,审结二审刑事案件424件。
据了解,2017年邵阳两级法院审结放火、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案件605件共674人。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审结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等涉毒品案件794件885人。从严打击多发性侵财型犯罪,审结“两抢一盗”、诈骗等案件1057件1384人。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审结职务犯罪案件72件98人,审结行贿犯罪案件8件12人。
此外,严厉打击传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民生犯罪案件;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交通安全犯罪,审结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污染环境、交通肇事等案件340件,沪昆高速“7.19”特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的两名涉案交警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与此同时,邵阳两级法院立足办“铁案”,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保障律师依法履职,严格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依法宣告2名被告人无罪。遵循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对罪过较轻、真诚悔罪的犯罪分子,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刑罚,对1312人适用拘役、缓刑、免刑,占生效判决总犯罪人数的30.24%。重视教育感化挽救,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5件54人,对其中28人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实行庭前公示和公开听证,依法裁定对970名罪犯减刑假释,占提请减刑假释的9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