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讯(通讯员 刘建仁 贺占羚 胡勇华)2017年以来,绥宁县财政局进一步强化评审工作职能,拓宽评审领域,多举措加大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力度。全年共审查政府投资项目742个,送审金额8.61亿元,审减1.76亿元,审减率20.39%。
全面开展评审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组织开展项目概算初评、预算和结算评审工作,评审范围覆盖到交通、城建、水务、环保等多个领域。为提高工作效率,从2017年8月起,对项目预算在30万元以下的工程、单项合同10万元以下的服务、单项合同15万元以下的货物,实行备案制,在两个工作日内签署项目预算控制意见。坚持以财评中心人员直接评审为主、委托中介机构购买服务为辅的方式开展评审工作。由于工作任务重,评审人员经常加班加点,努力提高评审工作效率。评审过程中从严把关,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推进评审工作有序开展。一是规范评审业务管理。规范评审依据,完善制度文件;合理分配评审任务,增强项目评审的系统性和整体性;完善内部稽核环节,提高评审质量;规范评审文本,增强评审业务开展的规范性;注重项目评审的总结分析,不断提炼工作经验。二是做好项目跟踪评审工作。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对重点工程进行跟踪评审。对项目进行现场监督,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把握工程动态,掌握施工进度,为工程进度款项拨付和后期评审做好基础工作。对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工程量变更等进行现场勘察确认。三是加强沟通联系服务项目建设。根据年初县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调整计划情况,合理安排和调整项目评审工作,增强服务的前瞻性与主动性。财评中心与财政局相关股室搞好协调配合,与主业单位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沟通项目相关情况,倾心服务全县项目建设。
加强评审能力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全力组织开展专业知识学习培训,并到周边县市学习财政评审先进工作经验。认真组织学习新出台的《绥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政府投资项目的若干规定(暂行)〉的通知》(绥政发〔2017〕7号)和《绥宁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绥政办发〔2017〕71号)文件,工作中严格按文件规定办事。同时,采取内部传帮带的方式,由一名老同志带多名新同志学习业务知识,相互交流评审工作经验,促进新同志的快速成长。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始终坚持廉洁高效评审。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廉洁评审。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修改完善了廉政制度,全体评审人员签订了《财评中心工作人员廉政纪律责任书》。在评审工作中坚持“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的原则,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守廉政纪律和各项政策,既不向建设单位、也不向施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避免利益纠葛。始终要求工作人员严格自我约束,与评审对象保持必要的廉政距离,确保评审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