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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一公司法人伪造票据骗取银行贷款被刑拘

来源:邵阳新闻网 作者:孙晓兰 2018-02-02 16:46

邵阳新闻网讯 (通讯员 孙晓兰 )赵某是邵阳市海纳工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无力偿还其公司在中国银行邵阳分行的到期贷款,便铤而走险,伪造票据,骗取中国银行邵阳分行新的贷款208万余元用于偿还旧的贷款。2017年12月27日,经大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骗取贷款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邵阳市海纳工贸有限公司自2012年开始就与国电湖南宝庆煤电有限公司签订了煤炭供应协议,同时,两家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邵阳分行签订了《国有商业发票贴现协议》,即海纳公司向国电湖南宝庆煤电公司供货,然后将应收款权转让给中国银行邵阳分行,由宝庆煤电公司向中国银行邵阳分行承担付款义务,而中国银行邵阳分行则按应收账款一定比例向海纳公司发放贷款。

2014年3月,海纳公司在中国银行邵阳分行的贷款归还期限届满,无力偿还,赵某便动起了歪脑筋,于同年3月21日,伪造宝庆煤电公司燃料供应部公章及《燃煤结算单》,开具三张增值税发票,骗取宝庆煤电公司财务部出具《应收账款转让确认书》,之后向中国银行邵阳分行提供上述贷款资料后,申请贴现融资2100518.37元。2014年3月24日,中国银行邵阳分行向海纳公司发放国内商业发票贴现贷款2080025.51元,在该比贷款进入海纳公司账户后,海纳公司用于归还其在中国银行邵阳分行原贷款2076012.37元。

因海纳公司208万余元的贷款超过还款期限并未履行还贷义务,中国银行邵阳分行遂向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宝庆煤电公司履行付款义务,宝庆煤电公司以海纳公司货款已付清为由不承担还款义务,并于2015年6月9日向公安机关报警。至此,赵某伪造票据骗取贷款一案东窗事发,赵某潜逃。2017年6月17日,赵某被抓获归案。

 

wei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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