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讯 (记者 李慧兰 通讯员 刘彬)3月15日,邵阳市工商局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的同时,工商部门12315消费者申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受理举报和投诉也将施行新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
与老办法相比,新办法最大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扩大投诉范围
新办法明确,消费者既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经营行为发生地工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部门投诉,扩大了受理消费者投诉的范围。老办法中,消费者只能向经营者所在地和经营行为发生地工商部门投诉。
完善投诉方式
新办法对受理投诉方式进行了细化和调整。比如,原来规定工商部门受理消费者投诉方式主要为来信来 函、来人来访。如今,明确将以电话为主,来信来函、来人来访、短信平台、网络为补充。
新办法第十三、十四条中还规定,消费者委托他人投诉的,授权书上除了写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外,还需由消费者本人签名。二人以上共同投诉,可以授权二名代表,但代表人变更、放弃投诉请求或者和解,应经被代表人同意,以确保最终结果为消费者本人意见,并满意。而老办法中没有书面签字等要求。
延长受理投诉期限
新办法规定受理投诉期限将由原来的5日延长至7日。邵阳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负责人说,今后打通了12315申投诉举报电话并不代表工商部门已经受理,而是需要处理投诉的工商部门确认后才算。此外,新办法规定,对一些已经在不同工商、消保部门投诉,并已被受理或正在处理中的投诉,将不再受理。
调解有新规
新办法对调解流程确定了一些新规。比如,由工商部门组织消费纠纷双方争议人进行调解并达成协议的,经双方同意,可制作调解书,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据悉,2013年,邵阳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共受理消费咨询、申诉、投诉、举报等9950件次。
【来源:邵阳新闻网】
【编辑:李慧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