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今起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

来源:邵阳新闻网 作者:李慧兰 刘彬 2014-03-15 17:50

   邵阳新闻网讯 (记者 李慧兰 通讯员 刘彬)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于3月15号正式实施,除了之前广受大家关注的网购7天退货外,禁止泄露消费者信息、消费者有权要求精神赔偿以及问题产品代言人要受连带责任都成了新消法的亮点。

 邵阳市工商局负责人吴卫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向市民们详细介绍了新“消法”的几大亮点:

亮点一:禁止泄露消费者信息。快递公司出售个人信息、酒店开房记录被泄露等现象层出不穷,如今客户信息成为公共信息在网上疯传。这次,新消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亮点二:精神损害赔偿首次入法。新《消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亮点三:违法广告代言人负连带责任。近年,名人代言问题产品、虚假广告屡被曝光。今年9月,台湾著名艺人小S因代言的“胖达人”面包含添加剂的事件被曝光。新消法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也是此次新消法中被大家议论最多的话题。采访中,邵阳市消费者协会负责人尹光东告诉记者:“在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及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等方面,新消法加重了经营者的违法成本,3·15过后,举证由经营者和生产商来共同举证。”

 

【来源:邵阳新闻网】

【编辑:李慧兰】

weixin

扫码关注

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

官方新浪微博

扫码关注

官方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