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邵阳新闻网讯(记者 吴珺)5月22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戴少一来邵,对《邵阳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进行立法指导。
王刚一行对我市起草《条例》的各项工作给予肯定,并对《条例》起草工作提出建议。一是地方立法必须要以上位法为依据,具体的规定一定要和上位法相吻合,不得与之相抵触。二是坚持突出特色,紧密结合邵阳实际,突出实效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在立法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针对性,紧紧围绕城市绿化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四要注重《条例》中措辞的权威性和规范性,对《条例》内容作进一步细化完善,使其更加科学合理。座谈会上,调研组对草案部分条款的合法性、可操作性等进行了研讨。
当天下午,王刚一行还到隆回县荷香桥镇等地,对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