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邵阳市“欢乐潇湘”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文(体)广新局、文联:
根据《关于举办2018年邵阳市“欢乐潇湘”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的通知》(邵宣通[2018]23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除全国会员和省级会员(省美术家协会、省书法家协会、省摄影家协会会员),文化系统和文联系统从事美术、书法、摄影艺术创作和辅导工作的人员,教育系统美术、书法专任教师和高校美术、书法专业学生外,其他人员均可参赛。
二、作品时限
2018年1月1日以后创作的作品。
三、作品类别
1.美术(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水粉、综合材料、漆画、书籍装帧、平面设计、陶艺、漫画、连环画、年画、插图)。
2.书法、篆刻、刻字作品(含硬笔书法),草书、篆书、篆刻刻字请附释文。
3.摄影(相机、手机拍摄不限)。
四、作品要求
(一)美 术
1.画种、形式不限,作品尺寸不大于六尺整宣(180×96cm)。
2.雕塑材质青铜、铁、木、石、不锈钢、树脂均可,雕塑最大边尺寸在150厘米以内,重量在100公斤以下。
(二)书 法
1.作品规格:一律竖式,书体不限,篆书、草书作品另附释文,作品尺寸不大于6尺整宣(180×96cm)。
2.篆刻:附作品6—10方,并附边款两方,印屏尺寸不大于4尺条幅(136×35cm)。
3.刻字作品书体不限、材料不限,作品尺寸在30—60cm²以内。
(三)摄 影
1.作品题材、风格不限,彩色及黑白(单色)图像不限(单幅和组照统称为“件”,组照须4—8幅为一件)。
2.投稿作品均应提交纸质照片。规格尺寸(适用于单幅、组照、包含白边):长方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4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32厘米×20.32厘米)。
3.作品单幅图片文件(JPEG格式)为大小2M以上。所有来稿作品需保留原始数据信息,如不能按规定提供者,举办单位将取消该作品的参评资格。
4.作品应摄于湖南省境内。照片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可作合成、添加或删减画面主要元素或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不予参赛。
5.所有入围作品,经主办方通知后,作者在规定日期内按要求将图片文件发给主办方。邮箱:1356530562@qq.com(标题注明:“欢乐潇湘”××县市区委宣传部报送)
五、布展作品装裱要求
1.美术除雕塑以外,装裱均为板式、框式,请勿装裱成轴,镜框可用有机片,请勿用玻璃。各画种装裱后尺寸均应在200×200 cm以内。
2.毛笔书法作品和篆刻作品装裱成轴尺寸:长度统一为2.4米,硬笔书法作品装裱成轴尺寸:长度统一为1.6米。装裱色统一为乳白色相关材料,无需嵌其他颜色线条。
3.复赛摄影作品由市组委会统一装裱。
六、特别说明
1.各县市区委宣传部负责总协调,文广新局和文联负责作品组织、选拔推荐。
2.各县市区组织初赛后,应将作品按类别分美术、书法、摄影三个门类,统一填写《2018年邵阳市“欢乐潇湘”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作品报送表》,于8月15日至20日报送市美术馆。作品报送联系人,曾伟中,电话:15173996655,刘湛涛,电话:18169398089,戴卫国,电话:17707390081。
3.大赛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入展及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无偿展览、摄像、出版、宣传等权利。
4.参赛人须实名投稿,应保证参赛作品的原创性,如发生著作权等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人承担。已获得省级和省级以上奖项的作品不再参与本次活动。
2018年邵阳市“欢乐潇湘”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
附件:2018年邵阳市“欢乐潇湘”群众美术、书法、摄影活动作品报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