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7月16日讯7月16日,绥宁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对县城某超市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责令该超市立即改正,并处以罚款。
为遏制“白色污染”,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工作,绥宁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于6月15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多措并举开展“限塑”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全面清查,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塑料袋批发企业、使用量较大的市场、商场、超市、农村商店为重点进行检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检查各类市场商户83户次。发现涉嫌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7份,立案调查3起。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环保意识。积极引导、督促经营者自觉遵守国家“限塑令”的规定,限售限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同时倡导消费者树立环保消费、绿色消费理念。三是强化日常监管,构建长效机制。将“限塑”工作纳入日常化、规范化管理工作之中。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杜绝不合格塑料袋流入市场,同时加大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检查力度,规范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