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7月26日讯7月26日,洞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洞口县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计划用两年时间,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遏制建筑施工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方案要求,全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依法监管、改革创新、源头防范、系统治理的原则,着力找差距、补短板,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切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方案部署,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全面启动洞口县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一是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立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通报机制;强化施工单位内控责任,建立施工单位质量安全内控体系核查机制;强化关键岗位履职责任,深入开展关键责任人到岗履职专项治理,对履职不到位的给予违规记分,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二是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扎实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宣贯工作;落实危大工程管理制度,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全面排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危大工程施工中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逐项落实整改措施;把重大风险隐患当做事故处理,按照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危大工程监督执法力度,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不健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依法实施罚款。三是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监管标准化、信息化,推进信息技术与安全监管的深度融合,充分利用全省质量安全监管“一张网”,加强安全风险预警预防;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完善以依法履职为核心的监管执法人员体系,保障监督工作质量,保障基本监督执法力量;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认真执行隐患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坚持“一案双查”,以案说法,加强事故警示分析、规律性研究和防控对策研判;实施信用惩戒,落实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黑名单制度,引导市场主体遵守安全红线;开展安全监管工作综合评估,对安全监督制度及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评估,解决监管人员、经费不到位导致监管缺失的问题。
方案强调,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是一场持久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监督机构要提高对专项治理行动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推进,明确责任部门和要求,层层传达压力、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二是科学制定方案,相关责任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统筹推进专项治理行动与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等各项工作协调开展,并按照要求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三是强化督查检查,监督机构要按照监督工作规范化的要求,对在建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督促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排查方案和整改措施,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四是加大舆论宣传,监督机构要指导、督促建筑企业和项目认真将专项治理行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报道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