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讯(通讯员 屈世忠)为保护现有森林资源,新邵县决定2013—2033年在全县全面实施封山育林,《关于全面实施封山育林的决定》已于去年12月10日经新邵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于即日起在全县实施。
为进一步推进生态新邵建设,结合该县实际,县委、县政府在全县开展“四边”(路边、山边、城边、村边)四年(2014—2017年)造林绿化行动。该县财政决定分四年共投入2500余万元,力争四年之内,在全县完成四边造林绿化荒山造林24008.8亩;林带造林1433.7公里;村庄造林584.4万株;城区新增绿地600亩;完成四边生态公益林全封全育68.4万亩。力争到2017年,全县江河两岸、主要交通干线沿线荒山绿化率达到95%以上,四边地区森林覆盖率、绿化率、绿化覆盖度分别达到55%、50%和55%以上。
该县相关文件明确规定,四边四年绿化工作完成后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相关部门要实施奖励,对造林绿化成效显著的镇乡及联村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优先提拔或重用;对计划任务未完成或造管质量不达标的主管部门、镇乡及联村单位行政负责人,要责令引咎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