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8月31日讯 8月30日,绥宁县人民法院召开创建“全省文明单位”动员大会,就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活动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会上,院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宣读了《绥宁县人民法院创建“湖南省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院党组书记、院长作了动员报告。报告指出,人民法院既是文明建设的主体,又是通过审理案件推动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对于加强和改进审判作风、顺利开展审判执行工作有着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必将促使广大干警更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遵守司法礼仪,注重司法文明,积极创先争优,塑造法官和法院的良好形象。
相关负责人从道德的概念、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文明单位创建的一些经验和做法等三个方面对该院的文明创建工作作了深入详细的业务指导,进一步加深了全体干警对职业道德和文明创建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为该院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指明了正确方向和提供了具体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就如何抓好落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李汉斌院长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重要意义;二是要进一步明确目标,努力完成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任务。要认真对照《湖南省文明单位测评细则》、《绥宁县人民法院创建“湖南省文明单位”实施方案》和邹夏红主任的业务指导要求,研究落实措施,分解创建任务,保证做到单位有目标,部门有任务,人人有责任,使创建工作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三是要进一步压实责任,扎实做好省级文明单位的各项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