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讯(记者 刘晔 通讯员 邓峰 伍先安)5月4日,记者从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根据《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5月10、11日为邵阳市中心城区第1期10条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模拟收费统一时间,正式实施收费管理从5月12日开始。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统计,至2013年底,邵阳市城区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13万辆,2011年以来,每年的增速均超过20%,道路交通管理压力爆棚,市民安全、畅通出行多有不便,车主停车难。为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和停车难,根据《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停车泊位和停车场有偿收入征收管理的通知》和邵阳市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邵阳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车辆停放收费标准的通知》等规定,5月12日起,中心城区下列10条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实施第一期收费管理:红旗路、城北路、邵水西路、曹婆井路、大信街、遥岭巷、长兴街、邵水东路、东大路(广场至虹桥段)、五一南路(广场至电信局段)。
利用道路通行资源,在道路上施划临时停车泊位,目的是让更多的车辆出行办事或外出购物时能有地方“应急”临时停靠,缓解停车难问题,但据调查发现,城区红旗路、城北路、东大路等道路的少数临街门面店主,为了方便自己停车,故意将店门前“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变成自己车辆的“长期停车场所”,他们从早上开始一直到晚上店门打烊,长期将私家车停放在临时停车泊位上,这是严重的将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这一有限的公共资源“私有化”突出表现。还有少数店主,为了方便自己车辆随时停放,当自己把车辆从临时停车泊位移开后,又立即将“严禁停车的反光锥筒”摆放在泊位上,故意设置停车障碍,严重妨碍他人车辆临时停放。对于这种私自违法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的行为,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处以500至1000元罚款。
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文明城市和园林城市,规范城区停车秩序,营造文明和谐交通,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从5月份开始,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对城区道路及人行道乱停乱摆交通违法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行严管重罚,对停车泊位外乱停乱摆的车辆一律抄牌,不听劝离或者妨碍交通的一律拖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