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讯(记者 刘晔 通讯员 邓峰 伍先安)5月8日,记者从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为确保5月12日邵阳中心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工作稳步推进,交警支队对第一期10条路673个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区域的机动车乱停乱摆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五个“一律”处理,即当场发现的及时劝离不听劝阻的一律拖车,驾驶员不在现场的一律抄牌,影响交通通行的一律拖车拖离;妨碍执行公务的一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期实施收费区域为大祥区和双清区,其中大祥区主要是红旗路、城北路、邵水西路、曹婆井路、大兴街、遥岭巷、长兴街7条道路,共有481个道路临时收费泊位。双清区主要是邵水东路、东大路、五一南路3条道路,共有192个道路临时收费泊位。 收费时间从上午7:30到晚上9:30。
停车收费管理统一采取国家税务票据收取,车辆停放人员应自觉缴纳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服从收费管理人员的指挥,在停车泊位线内有序停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超出收费规定时间段和无人值守期间的车辆停放;即停即走停放时间在15分钟以内(含15分钟)的车辆;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车、殡葬车;持有合法残疾证的残疾人驾驶的车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车辆临时停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拒交、逃交机动车停车费的,违规车辆信息接入交警车管系统,在办理车管业务时先行清缴逃费,方可办理车管业务,或者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追缴逃费;对谩骂、殴打收费服务人员、寻畔滋事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视情节分别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