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12月1日讯(通讯员 秦春)11月27日至28日,绥宁县统计局开展第五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主要内容是围绕中办和国办下发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进行深入学习。
今年8月,中办和国办下发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11月12日,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执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湘办发电〔2018〕171号)文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规定》重大意义;迅速传达学习,全面掌握《规定》精神要义。
为认真开展好此次中心组学习,该局邀请了市局专业人员就《规定》出台背景和意义、主要内容、如何贯彻执行等方面进行了专门辅导和讲解。
对于如何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该局中心组认为,要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一是结合四经普工作,在普查工作各个阶段,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提高普查人员和社会公众依法普查意识;二是结合12月法治宣传月活动集中开展一次统计法律法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