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12月14日讯12月13日上午,省司法厅法宣处为绥宁县荣获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授牌。
近年来,该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围绕“法治绥宁”建设这一主题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努力构筑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化的法治县创建工作大格局。坚持依法执政、完善地方立法、严格依法行政、保持公正司法、推进全面守法、深化社会治理,全面推进县域民主法治建设,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已经形成党委决策,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参与的“法治绥宁”模式,“法治绥宁”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继2012年、2015年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之后再次获此殊荣,实现了此项荣誉三连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