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4月11日讯(通讯员 张晓琴 陈小娟)4月9日,邵阳县“扫黑办”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县政法委、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代表出席发布会。会议通报了邵阳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工作情况和主要战果,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先后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邵阳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就“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如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确保打击成效”进行了解答: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法律和政策的常态化学习,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和集中调度,制订《邵阳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实施步骤、打击重点、主要措施以及工作要求。成立检察长任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三个亲自”、“两个深入”,组建专业办案团队办理“扫黑除恶”案件。
履行检察职能,提升办案质效。坚持依法办案,对涉黑涉恶犯罪坚持依法从严打击、绝不轻纵,同时坚持不人为拔高、不凑办案数量,严格执行涉黑涉恶案件“一案一评查”工作机制,加大提前介入力度。通过成为邵阳市第一个实行“捕诉合一”基层检察院试点单位,加快了案件审查的时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相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及时通报案件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案件管辖、法律适用、庭审安排等问题,形成“扫黑除恶”打击合力。
突出打击重点,坚持“破网打伞”。确立承办人“签字背书”制度,注重主动摸排发现“保护伞”线索,充分履行立案监督职责。加强与其他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联动,完善线索核查、快速移送、双向反馈等机制,确保打击黑恶势力与打击“保护伞”协调推进。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检察门户网站等全面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公开案件信息,广泛宣传工作成果和示范效应。通过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横幅、布置展板、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手册、进村入校宣讲“扫黑除恶”法律政策等一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发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同时,集中报道一批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情况,形成震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强大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