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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国卫】 城区开始逐步实施“煤改气” 预计2016年底完成

来源:邵阳新闻网 作者:林雨 2014-07-04 09:30
    邵阳新闻网讯 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市城区空气质量,加快推进城市清洁工程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步伐,我市从7月1日起,在城区实施燃煤改用天然气、太阳能、电能等清洁能源工作(简称煤改气)。
     此次“煤改气”工作将分三个阶段进行,预计于2016年底完成,具体改造措施由区人民政府、宝工区及市直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城区“煤改气”工作的改造范围东自双坡路(矿灯厂起至双清区政府门口)沿宝庆东路经建设南路抵邵阳大道;南自此沿邵阳大道经佘湖桥、邵州路至西湖南路立交桥止;西自此向北沿西湖南路至敏州路向西至雪峰路、四号马路到资江河边;北至蔡锷路蔡锷广场、魏源路、双清路、北塔路及沿线。
    据悉,禁燃区内(改造区内)用户在规定期限内按质按量完成“煤改气”任务的,将给与一定优惠补贴。非居民用户“煤改气”按燃煤锅炉1万元/蒸吨,不足0.5蒸吨的按0.5蒸吨进行补助,并拆除烟囱;对原经环保审批、验收的燃煤锅炉再按1万元/蒸吨的标准给予补助;炉窑1万元/台,炒菜灶具按改造后600元/灶头(煲仔炉按2个灶头)。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庭院管网设施建设费优惠标准为:主干管网设施建设费由市燃气公司在物价部门核定价格基础上减免30%。居民家庭用户“煤改气”优惠标准为:“煤改气”期间新开户的居民用户免收管网设施补偿费(计700元/户),只收取燃气庭院管网费和室内管道安装费(共计1800元/户),其中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用户,凭民政或残联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按1300元/户收取,其他优惠按物价部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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