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创园工作有序发展,给市民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宜居生活环境,我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邵阳市公园休闲广场噪声专项整治方案。
此次噪声专项整治,由纪检会、公安、环保、城管、园林处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整治组,整治范围包括我市城南公园、双清公园、时代公园和江北、蔡锷、魏源、西湖四大广场,旨在有效控制中心城区噪声污染,将城区公共休闲区域内的音量平均值控制在国家法定标准内。其中,城南公园为重点整治区域。方案明确禁止在公园、休闲广场使用扩音设备,甩鞭子、燃放鞭炮礼花、点放孔明灯、摆摊设点、乱丢垃圾、散发小传单和商业促销活动以及破坏公共设施、损害公共财物等行为。规范了正常的唱歌、跳舞、打陀螺等娱乐健身活动。唱歌、跳舞、打陀螺规定在上午7:00--9:00;晚上19:00--21:00时段进行的,禁止在规定时间段之外开展此类活动。且陀螺重量控制4公斤以内。要求纯公益宣传活动,禁止搭台唱戏,并按照市容管理办法,报市城管执法局审批,园林处核准安排时间、活动场地等方可进行。
整治工作共分三个阶段进行,6月28日-7月1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市园林处于7月1日前对辖区内噪声污染现状和噪声严重扰民的点源、数量、区域以及证照审批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确定整治对象,制定噪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公园活动群体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市纪检会、环保、城管、公安、文明办、新闻媒体等部门和人员召开整治工作座谈会。开展志愿者宣传劝导活动,印发宣传册,在城南公园公布有关规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搞好集中宣传,积极进行正面引导,让产生噪声的群体个人及全体市民知晓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整治要求。 7月1日-7月31日为联合执法、综合整治阶段 。8月1日—8月31日对其他城区公园和休闲广场采取上述方式进行整治。整治结束后,市城区公园由园林处全权管理,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此次整治行动以教育劝导为主,但对屡劝不听、屡教不改、恶意抵触的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