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市在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唐某,男,32岁,为之前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牟某海的密切接触者,10月12日04:30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10月15日核酸检测为阳性,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我市正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关联人员排查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
经初步流调,唐某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1日
14:52至15:28,牟某海来到廉桥镇廉湘街新世纪造型(理发店),唐某为其理发。
15:29至23:59,继续在新世纪造型(理发店)上班,下班后在位于新世纪造型(理发店)二楼的家中休息,未外出。
10月12日
04:30,闭环转运至邵东市集中隔离点。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社区)或邵东市疾控中心(0739—2721249 )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邵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出入公共场所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2.倡导广大居民减少跨市出行,原则上不出省,不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疫情社区传播的地市。
3.严格落实“入市即检”防疫措施。所有外省来(返)邵东人员应提前报备,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入邵东,并在第一入市口主动配合开展落地核酸检测。抵达邵东后在第1、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在第3天核酸结果出来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引导督促广大居民做好扫场所码、戴口罩、测体温等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