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邵阳县新增24例阳性人员,均为管控人员。其中:确诊病例6例,无症状感染者18例,均已隔离治疗。
01
确诊病例如下
病例1:银某某,男,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大岭社区,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病例2:张某某,男;病例3:王某某,女,均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沙坪社区,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病例4:肖某某,男,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塔水桥村,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病例5:蒋某某,男,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凤凰社区,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病例6:谢某某,男,居住在邵阳县黄亭市镇望江湖村,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02
无症状感染者如下
感染者1:刘某,女;感染者2:黎某某,女;感染者3:肖某某,女;感染者4:陈某某,女;感染者5:莫某某,女,均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沙坪社区,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6:龙某某,女,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石湾社区,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7:唐某某,女,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双合社区,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8:唐某某,女,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大岭社区,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9:莫某某,男;感染者10:贺某某,女;感染者11:覃某某,男,均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凤凰社区,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2:黎某某1,男;感染者13:黎某某2,男,均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峡山社区,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4:向某某,女,居住在邵阳县塘渡口镇塔水桥村,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5:唐某某,女,居住在邵阳县小溪市乡田心村,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6:唐某某,男;感染者17:刘某某,男,均居住在邵阳县小溪市乡河沿村,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8:唐某某,女,居住在邵阳县黄亭市镇望江湖村,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请广大居民积极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保持2米线等防护措施,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邵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