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权威发布

绥宁县新增5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肖某,男,居住在长铺镇绿洲大道商贸街,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唐某,男,居住在绿洲大道商贸街自建房,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3:李某,男,居住在长铺镇绿洲大道商贸街,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4:苏某,女,居住在长铺镇绿洲大道商贸城长安街,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5:陶某,女,居住在长铺镇绿洲大道商贸城,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1

10月28日

6:00-9:00在绿洲一号工地转运渣土;

9:10-9:30送儿子到长铺卫生院附近学习;

16:30-21:30在绿洲一号工地转运渣土,期间在工地晚餐,其余时间在家中未外出。

10月29日

6:00-9:00在绿洲一号工地转运渣土;

9:10-9:30送儿子到长铺卫生院附近学习,途中于9:24-9:29在丽人商店购物;

15:50-15:58在丽人商店购物;

16:30-21:30在绿洲一号工地转运渣土,期间在工地晚餐,其余时间在家中未外出。

10月30日

6:00-9:00在绿洲一号工地转运渣土;

9:10-9:30送儿子到长铺卫生院附近学习;

16:30-21:30在绿洲一号工地转运渣土,期间在工地晚餐,其余时间在家中未外出。

10月31日

6:00-9:00在绿洲一号工地转运渣土;

9:08-9:13与儿子在华云餐馆购买早餐;

9:24送儿子到长铺卫生院附近学习;

9:30-9:53在华云餐馆早餐;

16:30-21:30在绿洲一号工地转运渣土,期间在工地晚餐,其余时间在家中未外出。

11月1日

6:00-8:50在绿洲一号工地转运渣土;

9:05-9:09与儿子在华云早餐店购买早餐;

9:30送儿子到长铺卫生院附近学习;

16:30-21:30在绿洲一号工地转运渣土,期间在工地晚餐,其余时间在家中未外出。

11月2日

9:20-9:24在长铺卫生院对面早餐店购买早餐;

9:30送儿子到长铺卫生院附近学习;

9:35-9:50在长铺卫生院核酸采样;

17:10-17:31在零食很忙(绿洲大道店)购物;

18:00-18:21在丽子商店购物;

18:26-18:50在刘某某水店买水,其余时间在家中未外出。

11月3日

居家未外出;

闭环转运。

感染者2

10月28日

13:00-13:10骑电动车到4巷新华小卖部给妻子送饭;

13:40-13:59在商贸街四巷停车场核酸采样。

其余时间在家中。

10月29日

13:00-13:10骑电动车到4巷新华小卖部给妻子送饭,其余时间在家中。

10月30日

13:00-13:10骑电动车到4巷新华小卖部给妻子送饭,其余时间在家中。

10月31日

13:00-13:10骑电动车到4巷新华小卖部给妻子送饭;

15:40-15:50 带小儿子到零食很忙购物。

其余时间在家中。

11月1日

13:00-13:10骑电动车到4巷新华小卖部给妻子送饭;

15:00-17:30到贵州庵爬山;

18:10-18:25在绿森林大药房东方红店购药。

其余时间在家中。

11月2日

08:30-08:35在老桥头让利五金店购物;

13:00-13:10骑电动车到4巷新华小卖部给老婆送饭;

14:10-14:40在山区开发公司采样;

18:50-19:03在绿森林大药房东方红店购药。

其余时间在家中。

11月3日

居家未外出;

闭环转运。

感染者3

10月28日

10:00-10:50在商贸城核酸采样点采样,其余时间未外出。

10月29日

9:00-9:15商贸街沿河宾馆便利店取快递,其余时间未外出。

10月30日

7:00-8:00驾车(湘E197HW)到经发国际商贸城后面养殖场;

8:30-9:00驾车(湘EW578)到沿河东路大牧羊庄卖羊肉;

9:20到养殖场取车;

9:35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0月31日

7:00-8:00在养殖场;

10:00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1月1日

7:00-8:00在养殖场;

9:00-10:55先后到绿洲大道四毛餐馆、风雨桥烟火人家、东兴酒店附近餐饮店、电影院附近快餐店、老农贸市场羊肉粉店及建华餐馆卖羊肉;

11:10返回养殖场后驾车返回家中未外出。

11月2日

7:00-8:00在养殖场杀羊;

9:00-9:30到大牧羊庄卖羊肉,后返回家中;

23:00前往商贸街采样点核酸采样;

11月3日

00:16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闭环转运。

感染者4

10月28日-10月31日每天8:00前往商贸城长安街78号槟榔批发店上班,21:00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1月1日

8:00-15:30在长安街78号槟榔批发店上班;

15:54在山区开发公司核酸采样点采集核酸,后步行到东方红超市旁边鲜果坊买水果;

16:08返回长安街78号槟榔批发店上班;

19:00在商贸城附近河边捞鱼;

21:00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1月2日

9:00-16:00在长安街78号槟榔批发店上班;

16:00骑电动车前往中心街诺贝尔眼睛店购买眼镜;

16:49返回槟榔批发店;

20:00返回家中;

21:00前往碧水花园采集核酸后返回家中。

11月3日

10:00在商贸街百汇生超市购物;

10:15到槟榔批发店上班;

13:45工作人员上门对其核酸采样;

17:00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闭环转运。

感染者5

10月28日

居家未外出。

10月29日

18:00左右带外孙在家附近河边散步约30分钟,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10月30日

14:00点在商贸街4巷停车场核酸采样;

18:00左右带外孙在家附近河边散步约30分钟,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10月31日

18:00左右带外孙在家附近河边散步约30分钟,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11月1日

居家未外出。

11月2日

9:20左右在附近绿都易购购物,约30分钟返回家中;

22:00左右前往商贸街4巷停车场核酸采样。

11月3日

00:57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闭环转运。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社区)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绥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严格遵守各项防控措施,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绥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4日

(编辑:张敏)

weixin

扫码关注

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

官方新浪微博

扫码关注

官方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