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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7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1:伍某某,50岁,男,居住在新邵县酿溪镇湾田广场T8栋,为外地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12月2日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经复核为阳性,12月4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和某某,18岁,男,居住在新邵县陈家坊镇杉木江村16组。外省返乡人员,12月2日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经复核为阳性,12月4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3:游某某,17岁,女,居住在新邵县寸石镇田心村12组,11月29日从外省返乡,12月2日核酸检测为阳性,经复核为阳性,12月4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4:徐某某,21岁,男,居住在新邵县雀塘镇寺门前村2组。11月29日从外省返乡,12月2日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经复核为阳性,12月4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5:阳某某,41岁,女,居住在新邵县寸石镇桐木村1组,12月1日从外省返乡,12月2日核酸检测为阳性,经复核为阳性,12月4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6:黄某,28岁,女,居住在新邵县巨口铺镇新民前村5组,外省返乡人员,12月3日核酸检测为阳性,经复核为阳性,12月4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7:姚某某,59岁,男,居住在新邵县新田铺镇新田坊村2组,11月30日从外省返乡,12月2日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经复核为阳性,12月4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我县正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关联人员排查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

经初步流调,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感染者1

11月28日

08:24自驾车(湘G H0792)到白马服务区上班;

17:49下班返回家中未外出。

11月29日

08:20自驾车(湘G H0792)到白马服务区上班;

17:30下班返回家中未外出。

11月30 日-12月1日

居家未外出。

感染者2

12月1日

24:00乘坐转运车辆到达邵阳。

12月2日

02:00乘坐转运车辆到达新邵县委党校;

03:30乘坐私家车(湘E55D72)出发返家,到家后未外出。

感染者3

11月29日

17:46 乘坐高铁G6028(03车厢)到达邵阳南站;

19:00左右乘坐转运车辆到达新邵县委党校;

22:00左右乘坐出租车(湘EX2378)出发返家,到家后未外出。

11月30日-12月1日

居家未外出。

感染者4

11月29日

16:14 乘坐高铁G481(07车厢)到达长沙南站;

24:00乘坐转运车辆到达邵阳。

11月30日

00:00 乘坐转运车辆出发返家,到家后未外出。

12月1日-12月2日

居家未外出。

感染者5

12月1日

19:50乘坐私家车(湘E8299D)到新邵寸石高速口下高速,进行落地检;

20:10乘坐私家车(湘E8299D)出发返家,到家后未外出。

12月2日

居家未外出。

感染者6

12月1日

11:00左右乘坐私家车(湘EBB875)到新邵西高速口下高速,进行落地检;

12:30乘坐私家车(湘EBB875)出发返家,到家后未外出。

12月2日-12月3日

居家未外出。

感染者7

11月30日

17:48 乘坐高铁G6028(08车厢)到达邵阳南站;

19:00左右乘坐私家车(粤T260GA)出发返家,到家后未外出。

12月1日-12月3日

居家未外出。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社区)或新邵县疾控中心(0739—3665769 )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新邵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县防疫要求。省外和疫情严重的省内地区来(返)新邵人员应至少提前1天主动报备。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县,并实施5天健康监测。抵达新邵不满5天者,不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戴好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

3.广大居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场所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新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4日

wei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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