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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人民法院:审判非法捕捞 增殖放流修复水域生态

来源:邵阳新闻网 作者:郭杨 2024-03-26 19:16

邵阳新闻网3月26日讯(通讯员 郭杨)近日,邵东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生态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被告人封某武、姚某生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七个月,均缓刑一年。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令两名被告人购买80000元鱼种,流放至受损河段以修复受损的渔业生态环境,剩余35280元以巡河方式履行,并在市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经审理查明,2022年10月至2023年7月,封某武、姚某生经常在邵水河仰山村河段(属长江流域河段,为禁捕区)电鱼。期间,邵东市公安局接到举报,曾没收二人电鱼的一艘不锈钢船及电鱼设备,此后二人再次共同出资购置了船和电鱼设备,并先后11次销售电鱼所得渔获。

2023年7月,两被告先后至邵东市森林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经邵东市检察院提起公诉,邵东市农业农村局评估本案水生生物损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封某武、姚某生为获取非法利益,在禁捕区河段电鱼,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鉴于两被告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虑两被告的犯罪事实、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在该案判决生效后,邵东法院联合多部门,来到邵水河仰山村河段督促两被告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当天投放二龄草鱼和鳙鱼等鱼苗4万元,共计28650尾。6月前后,将再投放一龄鳙鱼苗等40万尾。放生结束后,各部门一同巡河,实地查看生态状况,并向周边群众宣传环境保护法,让河段区居民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自觉维护河流环境。

wei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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