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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消防:楼道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来源:邵阳新闻网 作者:何静 2024-12-25 16:38

邵阳新闻网12月25日讯(通讯员 何静)12月25日,绥宁县两名业主因楼道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绥宁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绥宁县消防救援大队持续开展“两电”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重点整治住宅小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私拉乱接插座充电等安全隐患问题。大队加强了宣传教育力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一系列有力措施,力求从源头上遏制事故发生。

当天,绥宁大队在检查中发现,某小区两名业主违规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小区楼梯口。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该大队对两名车主予以行政罚款处罚。同时,向小区物业管理人、业主进一步强调和宣传疏散楼梯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危害、电动自行车如何正确停放及规范管理,并督促物业管理人员要加大防火巡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止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

消防提醒:电动自行车一旦发生火灾,其过程迅速猛烈,多数家庭都没有能力也不能第一时间进行有效处置。市民朋友如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安全隐患,可拨打12345进行举报,消防救援机构将依法进行核实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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