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7月29日讯(通讯员 王东红)近日,邵阳市双清区一学校因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被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前期,双清区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辖区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专项检查行动时,发现位于邵阳市双清区兴隆街道战备路66号的邵阳市华龙育英高级中学有限公司外窗设置防盗窗且未按要求开设逃生窗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经过大队调查取证、集体讨论和处罚告知等一系列程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和《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给予该单位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该单位负责人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立即整改存在的隐患,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对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力度。目前该单位火灾隐患已整改完毕。
消防部门提醒:全封闭式防盗窗,在发挥防盗功能的同时,也“网”住了紧急情况下的逃生通道,请广大居民朋友牢记,安装防盗窗要预留“逃生窗口”,为生命“网开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