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土地管理法》实施
多项重大突破值得关注
莎陀陀带你一起了解新《土地管理法》
上期节目为您讲解了
新《土地管理法》七大突破的第三条
本期节目继续带您了解七大突破的第四条
为“多规合一”改革预留法律空间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实现“多规合一”
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随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将不再单独编制和审批
最终将被国土空间规划所取代
考虑到“多规合一”改革正在推进中
新《土地管理法》为改革预留了法律空间
增加第18条,规定
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
是各类开发、保护和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为了解决改革过渡期的规划衔接问题
新《土地管理法》还明确
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
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和城乡规划
同时在附则中增加规定
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前
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和城乡规划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