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下午,湖南省人民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在长沙召开,公布了对2022年度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予以表扬激励的名单及激励措施。
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的县市区
邵东市
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打造“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升级版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和园区
营商环境改善明显,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中排名前列的市、县市:
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和园区
邵阳经开区
产业项目建设、“五好”园区创建和推动“双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落地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园区和省级区域“双创”示范基地
在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按照每个市2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在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按照每个园区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并优先支持其开展调区扩区。(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创新驱动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和高新区
从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500万元、每个县市区200万元、每个高新区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用于科技创新工作及高新区提质升级。(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大力推进产业发展“万千百”工程和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推进产业发展“万千百”工程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邵阳市
在制造强省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500万元、每个县市区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在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100万元、每个县市区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财政管理改革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邵阳市、武冈市、隆回县
贯彻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成效明显的市、高技术转化应用产业示范基地
从2023年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200万元、每个基地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用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增量大,产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大,落实扩投资政策措施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在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按照每个市200万元、每个县市区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全面促进消费、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
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成效明显的市、县
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在分配年底任务时予以适当倾斜;对上述县市,按该县市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5%予以奖励。(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按照每个市、县市区200万元项目资金的标准予以奖励,并分别奖励1个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创建指标。(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实施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管理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
在住房城乡建设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300万元、每个县市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同时在相关项目安排时优先考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加快推进交通强国战略实施,高质量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明显的市、县市
在有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500万元、每个县市2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用于本地区交通项目建设。(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自然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按照每个市300亩、每个县市区100亩的标准,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奖励的计划指标可用于产业发展、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公共管理和开发项目建设。(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实施)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知识产权建设、质量强省建设和食品安全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
在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100万元、每个县市区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完成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实施全域旅游战略、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
在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州300万元、每个县市区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在相关就业补助资金中,按照每个市400万元、每个县市区2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资金统筹用于当地稳就业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明显的市、县市
积极推进水利项目建设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在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300万元、每个县市区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推进河湖长制和林长制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
从林业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200万元、每个县市区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林业局、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从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市500万元、每个县市区2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同时,优先纳入养老服务试点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养老服务试点项目,优先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养老服务项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明显的市、县市
在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按照每个市150万元、每个县市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推进医保管理服务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全省信访工作示范县市区(含管理区、园区)
新邵县、新宁县、城步苗族自治县、洞口县
在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县市区100万元、每个管理区及园区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省信访局、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在国务院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国务院综合大督查和省政府综合大督查中受到表扬激励或经验推介的市州、县市区和园区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创造性开展工作,在省政府2022年综合大督查中有关典型经验做法受到通报表扬(湘政办函〔2022〕83号)的市州、县市区、园区和中央在湘单位:
发挥园区主战场作用,打造高质量发展主阵地:邵阳经开区
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打牢粮食安全根基:武冈市
着力推动改革创新,繁荣发展社会事业:大祥区
筑牢民生实事底线,全力保障群众生产生活:邵阳市、邵东市
创新加强社会治理,确保大局安全稳定:北塔区
对上述地区的典型经验做法予以通报表扬,并重点推广。(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实施)
对以上工作受到表扬激励的县市区、管理区及园区,由各市州根据绩效考核有关规定予以加分;上述表扬激励结果抄送省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