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6月10日讯(通讯员 林彰维 曾卉)6月10日上午,洞口县石江镇贤竹村在村委会议室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专题学习,县财政局驻贤竹村工作队和村“两委”,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直接以“乡村振兴”命名的法律,它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的总要求,是统领三农领域的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于促进乡村振兴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里程碑作用。
会议要求,要始终突出党建引领,充分发挥贤竹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示范引领作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使命担当,紧密结合村实际,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在村民中广泛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
通过学习,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及其他与会人员进一步增强了法规意识,维护了法律的威严性,充分认识到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乡村振兴工作的决心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