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3月28日讯(通讯员 曾伟)3月24日,新邵县城管局联合新邵县公安局雀塘派出所查获一起涉嫌非法储存、非法经营、非法运输液化石油气及切割液化石油气钢瓶案,当事人被行政拘留15天。
24日上午,雀塘镇派出所在巡查时发现寺门前社区刘某某涉嫌非法运输液化石油气,并锁定相关证据,主动对接燃气主管部门。新邵县城管局接到举报后,立即出派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联合查处,并将液化石油气转运至安全场所。
据悉,查实暂扣嫌疑人刘某某非法储存液化石油气钢瓶15KG(重瓶)24个、空瓶36个(15KG钢瓶30个、5KG钢瓶6个)、切割报废15KG钢瓶56个、氧气瓶4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城管提醒:液化气属易燃易爆物品,运输、存储都要有专业资质,在没有取得危险品运输资格的情况下,非法储存、非法经营、非法运输液化气钢瓶,将构成非法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