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6月29日讯(通讯员 刘增辉)6月27日,邵东市宋家塘八达宾馆因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被邵东市消防救援大队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停止营业。
6月5日,大队执法人员在对邵东市宋家塘八达宾馆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针对该违法行为,大队监督执法人员立即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责令该宾馆停产停业并处叁万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要求场所负责人立即补办《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并经消防部门检查确定合格后方可投入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