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3月17日讯(通讯员 陈微)近日,新邵县消防救援大队在辖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依法对一名车主违规停放电动摩托车占用疏散通道作出警告处罚。
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对新邵县龙溪铺镇中学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电动摩托车停放在学校综合楼楼梯口充电,占用了疏散通道。经与学校负责人核实,这辆违规停放的电动摩托车属于该学校一名熊姓老师,熊老师表示昨天忘记给电动摩托车充电,这才临时停放在教学楼楼梯口给车充电。《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有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大队消防监督员现场决定给予熊某某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要求立即将电动摩托车转移到安全区域,同时进行了面对面的宣传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占用疏散通道的严重危害性。
消防部门在此提醒:广大车主朋友要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正确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不得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不飞线充电、不上楼,共同营造安全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