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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新志:我就想为群众干些实事

来源: 作者: 2019-12-19 10:29

邵阳新闻网12月19日讯(记者 程懿)12月19日下午,邵阳市区九井湾一小区内,姚新志正在自家客厅与同事研究案卷,他的专注程度,根本就看不出是一个大病初愈还在休养的病人。

“我就想为老百姓多干些实事,这是我的初心和使命。”这是双清区法院执行法官姚新志经常说的一句话。

2011年,组织安排姚新志任双清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他始终为人谦和,待人真诚,勤勤恳恳地做着本职工作,还主动请缨,接手了许多棘手工作,为单位排忧解难。2013年,不是法律专业出身的姚新志,利用工作之余,自学法律知识,凭借着自身不懈的努力,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获取了法官的“入门资格”,那时,他53岁。2016年,员额法官办案制度开始施行。姚新志主动提出愿意辞去双清区法院党组成员职务,脱去 “官袍”,希望考入员额,真正成为一名为百姓主持公平正义的法官。最终,通过严格的考试和考核,姚新志如愿以偿地成为了一名员额法官,56岁的他以一名普通执行人员的身份,开始了奋战一线的执行生涯。

56岁的姚新志在执行一线一干就是三年。三年里,他一共执结了358件案件,平均3天就要执结一件。沉甸甸的数据背后,是咬紧牙关的坚守和呕心沥血的付出。在法院看到姚法官身影时,他不是行色匆匆正要出去执行,就是风尘仆仆执行归来,抑或是手上攥着厚厚的资料,带着申请执行人去领取执行款。

同事们常说,别看姚新志平时温文尔雅,待人谦和,但只要经他执行的案件,处处充满了“法”的权威,当事人都心服口服。也正是这样,他圆满化解了很多令人头疼的疑难、复杂涉执信访案件。

不了解姚新志的人也许会认为,按理来说,当过“官”的人自然是有些架子的,但一心扑在工作上的姚新志,不仅没有“官”架子,甚至对待当事人比对待自己家人还上心。

在一个执行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其中一方对法院的执行行为产生了误解,大吵大闹。姚新志本着将心比心的想法,先将其请进办公室,随后从案件本身入手,向其释明法理。临近中午食堂开饭的时间点,姚法官想着对方路途远,车程久,主动留当事人去食堂用餐,自掏腰包为其购买饭菜,在用餐过程中,仍然不忘对其进行安抚,最终使这一案件得以顺利执行。

在执行工作中,姚新志始终坚持一个原则,那就是换位思考。他常说,“来法院打官司各有各的难处,理解和体谅是最好的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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